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更加有力。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区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多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分别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打通了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个环节。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印发《清城区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党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42人和8个镇(街)领导班子成员117人全部进行了书面的述法述职。三是强化统筹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以专题学习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规定》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四是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组织落实法治清城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分别对8个镇街、23个区直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进行考评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规范设置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隔离对象管控和医学观察。按照省、市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和我区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向社会公布风险区域划分等级调整信息及复工复产复学、开放餐饮堂食、公共场所等工作指引,为科学合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成立了疫情防控执法协调小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疫情防控期严格执法,特别是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通过小视频、“乡村大喇叭”“大篷车”、微型消防宣传车走街串巷,悬挂防疫横幅标语、入户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向村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通过“清城发布”“文明清城”等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科普和普法知识。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强化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助力全区中小学校有序复学复课。采取“无人机”高空大巡视播报、严守水域排查防控宣传,巡逻警车、社区民警“大喇叭”、百万民警进万家、平安清城公众号和抖音号发布短视频、图文推介等创新方式,“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实现“海陆空”宣传全覆盖。四是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功能,惠及一线群众。疫情期间法律顾问律师主动联系各自服务的村(社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工作模式,了解基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助力基层依法复工复产,持续为村(社区)、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减时间”“减跑动”“即办程度”等方面下功夫,对标最好最优,全力补齐短板,大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目前,清城区行政许可事项可网办率为100%,时限压减率为95%,平均跑动次数为0(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现场办理的事项之外),即办率提高到95%以上;依申请事项一窗受理率为100%,跨域办比率为93%,就近办比率为98%,大力提高了审批的便民利企水平。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一件事”并联审批,初步梳理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社会受众面广、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主题目录清单54项并进行事项录入。动态更新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落实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以及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清理后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公示,提高我区涉企收费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三是推进市场监管实效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启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对企业进行抽查。配合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推动将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梳理全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监管行为进行数据采集。
(四)坚持科学规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日趋完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了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二是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汇总了1988年以来区政府印发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份,区政府部门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份。
(五)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抓好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议题不得上会讨论,对需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对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手续,确保决策事项高质高效。二是完成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运行机制,由8名区政府法律顾问、3名区委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继续为区委、区政府的依法决策保驾护航。
(六)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下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加强镇街执法力量。二是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将《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列入2020年申(换)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考试内容;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将《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列入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专题学习了《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培训系统”对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2020年我区组织了5场338人的执法证考试。
(七)政务公开更加公开透明。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上报、政务信箱动态监管、政府门户网站监管等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工作。二是做好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工作。将区政府网站部署到清远本地政务云平台上,实现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的发布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开辟政府公告专栏,并做好政府公报纸质版发行的各项工作。四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网页和栏目的更新工作,全面优化改革后全区21个政府机关部门的栏目设置,适应新的机构职能要求。五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处理市转办信件,处理“政府信箱”和“区长信箱”群众来信,答复率达100%。结合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的考核要求,做好网站的整改工作和更新工作。
(八)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年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同比增长94.3%,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21宗。认真履行政府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9件。二是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抓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20年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5个,涵盖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审计以及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三是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我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履行职责。四是贯彻《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联合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紧密衔接,推动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一是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推动普法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抓好主题日的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七进”活动,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积极推进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0个,实现区、镇、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村(社区)延伸,2020年,我区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的47名律师担任16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他们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504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998件,人民调解10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5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件,有力推进法治清城、平安清城建设。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聚焦矛盾化解,清城区共有189个调解委员会,2020年共调解案件总数1438宗,其中成功1426宗,调解成功率达99.2%。有效推进警调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所调解室作用,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1066宗,调解成功959宗,调解成功率为89.96%。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依法执法、依法行政能力。举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集中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实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实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实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务等内容邀请市及区相关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二是提高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面贯彻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岗前培训班,以镇街综合执法改革为背景,主要围绕镇街赋权事项,邀请了广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就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与应对作专题授课,为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组织全区32个单位在中山公园举行宣传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洲心街第一初级中学的文体馆为主体建筑按照省级标准建设清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于9月中旬投入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清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和任务。8-11月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工作开展不均衡,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二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新职能、新任务在基层还存在接不住,落不实的现象;三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应对新问题、新困难。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着力加强“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三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内各执法单位全覆盖,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提高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健全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新时代法治清城建设上新台阶。